1.资讯速递税务知识查缺补漏!年关将近,不得不说的白油征收消费税篇

2.政治考研题目:为什么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国发2015年 60号文件内容

4.食用植物油征收消费税吗

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解读全文_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消息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入户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7、奶业振兴行动。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饲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发展。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奶业合作社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进行优先重点支持,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畜牧良种推广。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支持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和大豆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1、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2、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13、产粮大县奖励。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参考资料:

青田县人民-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资讯速递税务知识查缺补漏!年关将近,不得不说的白油征收消费税篇

7月15日

最高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禁止购买不动产;英科学家宣称破解鸡与蛋先后谜题 确认先有鸡;

7月16日

紫金矿业污染汀江被令整改 上杭县环保局长辞职;科学家称墨西哥湾漏油正在改变海底食物链

7月17日

大连输油管道发生多次爆炸 2000人扑救;朝鲜内阁开会讨论经济问题 新任总理出席

7月18日

陈德荣任温州市委书记 原书记另有任用;陕西韩城煤矿发生矿难井下28名矿工全部遇难;

7月19日

上海大众总经理刘坚等4人在敦煌遇身亡;韩媒体称或派特使访问朝鲜

7月20日

美媒体称中国超美国成世界最大能源消费国;三峡大坝迎来建库以来最大洪峰英国拟效仿美国改善与俄罗斯关系;印度火车相撞已致57人死亡约120人受伤

7月21日

辽宁铁岭遭受特大暴雨袭击 胜利河阿吉段决口;世界最快超音速汽车首度亮相范堡罗航展;美军首次用激光武器击落飞机

7月22日

中核集团宣布中国第一座快中子反应堆达到临界;英国石油公司拟永久封死墨西哥湾泄漏油井;俄罗斯北高加索水电站遭爆炸袭击

7月23日

国家防总淮河和辽河干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委内瑞拉与哥伦比亚断绝外交关系

7月24日

陕西暴雨灾害致73人死亡121人失踪;朝鲜表示将以核遏制力对付美韩联合军演

7月25日

上海规定购买经适房契税减半免征印花税;美韩联合军演今日开始 美军航母率韩美舰艇出港;德国音乐狂欢节发生踩踏事故15人丧生

7月26日

中央印发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干部管理规定;全国大蒜价格突破前期高点 山西上涨51.3%;普京接见被美遣返10名间谍同唱苏联爱国歌曲

7月27日

北京7月高温天数破10年纪录 热浪仍将持续数日;全球首例全脸移植患者亮相:排异仍是最大问题;欧盟通过对伊朗新制裁措施并呼吁伊朗谈判

7月28日

首次回应驻阿美军泄密 英石油新掌门:封住漏油是重点 伦敦举行奥运会倒计时两周年系列活动

7月29日

巴基斯坦全国哀悼重大空难 坠机原因众说纷纭 塞舌尔与赞比亚***分别会见 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立法禁斗牛 斗牛士失业

7月30日

海军远航训练编队出访南太平洋五国 川藏公路发生大面积坍塌 武警官兵加紧抢通

巴基斯坦洪水泛滥 各方全力营救被困人员

7月31日

吉林省将迎来新一轮降水 抗洪再次面临严峻考验 巴基斯坦洪水遇难者升至430人 各方全力搜寻3名失踪中方人员 俄罗斯美国山林火灾肆虐

政治考研题目:为什么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01 白油已经在征收消费税

中石油下属公司公布《产品价格调整说明》,该说明中表示,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下, 中石油集团下属各炼厂所生产的工业白油、食品级白油产品在成品油消费税缴纳范围内,按要求应缴纳相应的税费。

02 工业白油相继纳入消费税范畴

近两年来,成品油消费税动作不断,异辛烷组分,轻循环,混合芳烃,稀释沥青,工业白油相继纳入消费税范畴,但各有各的情况。

2008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完善。

根据《通知》规定,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外,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各种轻质油均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各类重油、渣油均按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由此可见,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凡属轻质油或重油、渣油的产品,无论取何种名称,无论是用做调制成品油还是化工原料,都应缴纳消费税。

第47号公告和50号公告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公平税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凡生产加工符合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征税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成品油),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争议不少

01 白油征收消费税的争议!

通常意义来看,我们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属于财税[2008]167号的情形,征收消费税;

第二级,根据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排除,如单一分子式的化学物质;

第,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

第四级,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外观形态进行区分;

第五级,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

而工业白油是有明确行业标准的——NB/SH/T0006-2017(原SHT0006-2002)。

很多非财税专业的朋友认为工业白油不一定流入调油领域,征税有争议;

很多财税专业的朋友认为工业白油有行业标准,征税有争议;

很多朋友认为这是一种对财税[2008]167号和2012年47号公告的突破,改编了消费税的判定逻辑,即使要征收,也应该下发新的明确文件,不然可能引发行业对无序扩大的担忧。

02 工业白油到底要不要缴纳消费税?

大部分从业者认为符合行业标准都可暂免征收消费税,是因为下图:

重理逻辑

01 先看成品油消费税判定五级依据!

通常意义来看,我们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属于财税[2008]167号的情形,征收消费税;

第二级,根据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排除,如单一分子式的化学物质;

第,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

第四级,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外观形态进行区分;

第五级,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

先看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五级中的第一级别:财税[2008]167号对润滑油的定义: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再对比NB/SH/T0006-2017行业标准,可以认为白油属于润滑油的一种。

如果符合第一级判断逻辑,那就属于消费税的判定范围,不用进入再下一级的判断逻辑,是不是这样的呢?

02 继续看消费税相关公告的解读

我们来看2013年0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从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对外观形态和生产所需主要原料与应税成品油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如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检测证明备案的,可视为非应税产品,否则,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消费税。但,对通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方法可以确认属于应税成品油的,即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应征收消费税。

国发2015年 60号文件内容

政治考研题目还是从新华网上摘下比较权威的回答吧。

解读十一五:为什么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题:为什么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九五”中,中央科学地判断我国发展形势,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这些年来,各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企业效益和产业发展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实现根本转变,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还在继续。

粗放的增长方式超过了国内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也对整个世界产生重要影响。对这种状况,《建议》作出明确和重要判断,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出路就在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展望未来,如果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可以转变过来,发展就可以持续;如果再转变不过来,将严重制约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建议》提出,要把节约作为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相协调。要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要抓住以下重要环节:要转变观念,坚持科学发展,要全面理解发展的内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尤其要大力发展能耗低、需求大的现代服务业,提高先进制造业的比重,通过结构调整,构建增长方式转变的物质基础;要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大力推广和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运用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要增强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形成转变增长方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动源;要加快改革引发粗放型增长的体制和机制,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反映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把企业投资、生产行为和行为“逼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从根本上转变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和经济绩效考核办法,引导广大干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引导领导干部转变发展观念,更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彻底转变引发粗放增长的动力机制。要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鼓励节约,提倡文明消费和适量消费,建立节约的消费模式。要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我国环境面临的严峻挑战,认识我国未来发展的制约,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心。要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严格技术标准,提高市场准入水平,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办法,使粗放增长的企业和个人行为受到严厉惩戒。(完)

来自新华网:://news.xinhuanet/fortune/2005-11/01/content_37125.htm

马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7年会上的演讲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 凯

(2007年3月18日)

女士们、先生们,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刚刚过去的2006年,中国经济增长10.7%,增速已连续四年保持在10%或者多一点,而且年度之间、季度之间波动都比较小,呈现出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较低的良好态势,总体上是令人振奋的。但是喜中有忧,主要是经济增长付出的环境代价过大。2006年,按现行汇率初步测算,中国GDP总量占世界的比重约5.5%,但重要能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较高,比如能源消耗24.6亿吨标准煤,占世界的15%左右;钢表观消费量为3.88亿吨,占30%;水泥消耗12.4亿吨,占54%。即使考虑到汇率因素,中国的产出效率也是比较低的。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既有阶段性、转移性因素,也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依然粗放密切相关。从阶段性因素看,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历史时期,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时期是消耗增长的爬坡阶段。随着经济规模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需求总量和消耗强度在较长时期保持较高水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从转移性因素看,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高消耗、性的产业转移到中国,相应地加大了我们的消耗总量。随着大量“中国制造”走向世界,中国也直接或间接地出口了大量能源。比如许多国家自己不再生产或减少生产焦炭,同期,中国焦炭出口从1991年的108万吨增加到去年的1450万吨,此外,去年我国还净出口煤炭2500多万吨,这是直接出口。同时,我们还间接出口了不少能源。去年我国净出口粗钢3434万吨,未锻轧铝70万吨,彩电及整套散件1.04亿台,机电产品1217亿美元,这里面都包含着能源的消耗。比如一吨铝耗电15000度,净出口70万吨铝就等于出口100多亿度电。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增加的能源消耗,相当一部分是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消耗的“替代”,是对世界能源供应的贡献。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消耗高、环境压力大,突出地表明中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与国际先进水平比,中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高15%,火电供电煤耗高20%,水泥综合能耗高23.6%。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如果不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把过高的消耗降下来,中国经济虽然一时可以增长很快,但走不好,也走不远。加快转变增长方式,走科学发展之路,已成为我们内在的迫切要求。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只是某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世界性难题。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转变增长方式的具体模式也有所不同,既有以美英为代表、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和竞争推进的自发渐进型,也有以日韩为代表、强调发挥市场、合力的市场增进型,还有以前苏东地区为代表、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主导型。根据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在推进增长方式转变时,我们强调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另一方面,又要注重发挥引导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科学制定规划,完善产业政策,综合运用财税等经济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转变增长方式。

女士们、先生们,

转变增长方式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取综合措施。首先,要更新发展理念。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前提。有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经济增长方式。要摈弃片面追求GDP产出而不计环境成本投入、只重视物质财富积累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只考虑当代人不顾及后代人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人口环境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要优化经济结构。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是相互联系、互为制约的两个方面,经济结构不合理是导致增长方式粗放、增长成本过大的重要原因。目前,在我国三次产业中,工业比重过大,工业中高能耗、高物耗的重工业增长偏快,这是我国单位GDP能耗高、环境压力大的重要原因。要大力调整三次产业结构,特别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到2010年,使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再提高3个百分点,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在工业内部,要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产业政策引导和环保、能耗、水耗、安全、质量、技术等准入门槛约束,加快产能过剩行业调整。目前我国炼铁产能4.5亿吨,炼钢产能5亿吨,其中有10—20%的工艺落后、能耗较高,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2亿千瓦,其中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有1亿多千瓦。我们将取综合措施,未来五年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亿吨,落后炼钢产能5500万吨,关停落后燃煤小机组5000万千瓦。

第三,要促进节能减排。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节能减排同转变增长方式相互关联、相互促进,一方面,只有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才能把过高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降下来;另一方面,抓好节能减排,又是转变增长方式现实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此,我们将把节约、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除了要调整经济结构外,还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加重视源头控制。把节能评估、环境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性门槛,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效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要求所有新建火电厂都同步安装脱硫设施。二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工业以及建筑和交通两大行业的节能工作,全面实施低效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绿色照明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节能管理。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的原则,改进产品设计和制造工艺,积极开展再生回收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的循环利用体系。

第四,要依靠科技进步。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转变增长方式的本质是更加高效地配置各种生产要素,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实现尽可能多的产出。在能源约束强化和低成本竞争优势弱化的情况下,只有将增长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经济发展才是有后劲、可持续的。要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努力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力争在重点优势领域取得突破;支持高效节能产品推广、重大节能项目建设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培育一批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援助;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形成一大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带动转变。

第五,要深化体制改革。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保障。要逐步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为市场发挥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性产品价格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充分发挥价格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中的杠杆作用;改革财税体制,制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方案及配套措施,深化税制度改革,健全矿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等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的领域。要加快培育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市场主体,增强企业自主转变增长方式的内在动力,推进企业调整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同时,还要促进企业强化科学管理,降低原料、生产、消费、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物耗和能耗。

摘自新华网:://news.xinhuanet/fortune/2007-03/20/content_5869958.htm

食用植物油征收消费税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

(三)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和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科学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鼓励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

(四)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在严格保护森林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

(五)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六)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在国内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碳配额交易,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促进环保和节能减排。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资本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八)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可对工程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并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九)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建立水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各地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使用权。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及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十二)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可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十三)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盈利状况较好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十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十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二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运煤干线和煤炭储配体系建设。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十一)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价格市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七、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十二)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出台具体试点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大力发展宽带用户。推进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促进业务创新发展。

(二十三)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推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用遥感卫星数据政策,加强购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

八、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二十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十七)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八)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九、建立健全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推广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十)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合作关系。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机制。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优化投资使用方向。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四)改进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抓紧制定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安排行为。

十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十五)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等担保创新类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十六)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十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十八)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支持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社会资本了解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院报告。

附件: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国发60号文附件

2014年11月16日

法律主观:

政策:燃油全额征收 消费税 日前,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宣布对燃油全额征收消费税,调整后税率将为之前制定税率的3倍左右,税负调整追溯至1月1日。自2006年4月中国开始向燃油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但起始税率仅为全额税率的30%. 据悉,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解读:燃料油消费税≠燃油税 此次实行的燃料油消费税是国家对企业消费燃料油这种商品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而我们一直所说的燃油税是指从燃油中直接收取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二者并不是同一件事情。 因此,从字面意思上也可以了解,燃料油消费税多是针对汽油加工及油电厂等企业,与消费者相对较远。但是,如果全额征收消费税的压力对于企业过大,终端市场涨价在所难免。如在上调政策之内的润滑油,日前由于基础油价格上调,润滑油也出现上涨势态,如一桶普通壳牌(4L装)原先价格在90多元,眼下已经上涨到120多元。而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上调与全额征收燃油税政策的压力增大,价格不排除进一步上涨趋势。但是,总体来看,由于此项政策没有涉及到汽油与柴油,应对消费者负担不会很重。